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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旅行台湾报价表(“黄果树自由行”“台湾省内游”报价8000到10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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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喝茶,看海,品味宝岛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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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北京旅游市场了解到,北京有11家旅行社有望组团赴台游,“台湾省内游”报价在8000-10000元左右。

1家旅行社将有资格。

据北京某旅行社负责人透露,虽然官方尚未公布赴台游资质名单,但业内人士预计,北京旅游市场有11家旅行社有望获得该资质。

它们是中国旅行社总社、中国青年旅行社、中国旅行社总社、香港旅行社、中国康辉旅行社、神州旅行社、妇女旅行社、海峡旅行社、中信旅行社、北京台湾俱乐部旅行社和中国私人国际旅行社。

8日游价格8000元左右。

据了解,目前北京部分旅行社正在筹备台湾省游的相关线路。预计赴台游对大陆居民开放后,将以“台湾省内8日游”或“台湾省内10日游”等全景观光线路为主,报价在8000-10000元左右。

据旅行社介绍,目前台湾省内游的定价是基于住宿、餐饮、地面交通费用、往返机票等综合因素。按照台湾省当地地接社预测的标准,游客在台湾省的日常消费(包括住宿、餐饮、交通等。)大约是80美元到120美元。如果包括往返机票,游客每天的花费约为人民币1000元。因此,8日或10日的旅游报价约为8000-10000元人民币。

太阳湖等景点进入行程。

据介绍,康辉旅行社推出的台湾省岛8日游,包括游览日月潭、阿里山风景区、花莲、西子湾、英国领事馆、两江文化公园、中正纪念堂、101大楼等。200多人已经在该机构登记。

北京其他旅行社设计的台湾省游线路一般包括台北故宫、101大楼、高雄、阿里山、日月潭等大陆游客熟悉的经典景点。

台湾之行的细节将会公布。

虽然北京旅行社对台湾省游早就跃跃欲试,但旅游业内人士也承认,组织台湾省游还有几个问题需要厘清。

北京旅行社人士表示,目前大陆居民出境证件(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的适用范围不适用于台湾省内游。不知道台湾省游开放后游客出境需要持有什么样的证件,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的时间不清楚。此外,目前国家旅游局尚未公布台湾省地接社名单,旅行社无法开展台湾省游业务。

去台湾是需要办理签证的,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1、大陆居民来台自由行必须办理“两证一签注”。

(1)两证:大通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入台证《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2)一签注: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签(贴在大通证第二页)

2。办理大通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程序:

申请人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自由行个人旅游签注(G签),一般为15个工作日,时间以各地要求为准,台湾通行证费用为30元(使用期限5年),签注每次20元,有效期6个月。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费用:30元,有效期5年。

办理《大通证》所需材料:

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张,贴在申请表上。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城市只需提供身份证)

同时申请相应的签注,如果自由行就是台湾个人旅游G签注。

根据《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大陆去台湾旅游需要办理以下签证:

1、大陆居民须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以下简称签注)赴台旅游。

2、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须向指定的组团社报名,并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

3、赴台旅游团须凭《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从大陆对外开放口岸整团出入境。

4、旅游团出境前已确定分团入境大陆的,组团社应事先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省级公安边防部门备案。

需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公安局办理台湾个人旅游通行证。

部门备案。

需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公安局办理台湾个人旅游通行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以及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未规定的事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法规。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四条

台湾居民来大陆,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

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

第十一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