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0月17日电 根据深圳证监局2024年10月17日发布的公告,(300506)及其相关负责人程宗玉、李海荣、韦晓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调查显示,在202...
财中社10月17日电 根据深圳证监局2024年10月17日发布的公告,(300506)及其相关负责人程宗玉、李海荣、韦晓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调查显示,在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未充分考虑项目进展和资金回收情况,导致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外,公司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未审慎评估行业整体情况和未来盈利能力,且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完整披露货币资金权利受限的信息。这些问题反映出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财务核算方面的严重不足。
深圳证监局指出,的董事长程宗玉及相关负责人对这些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并决定对其采取警示函措施。若对该决定不服,相关方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