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红娘”应诚信公平 天津市消协对“来福文化”发出消费警示扫码阅读手机版
昨天,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对“牵手”App开发者“来福文化”发出消费警示,表示,作为婚恋平台应秉承诚信、公平原则,积极打造网络婚恋平台的优良消费生态。
◆案情简介 消费者蔡女士于2023年12月26日付款8898元购买“牵手”App(手机应用软件)红娘服务,服务期为6个月。合同履行期间,蔡女士认为其出现了推送频次未达到约定的每周推荐“候选人”3—5位、推荐人选与要求不符等问题,于2024年1月11日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款项,“牵手”App坚持扣除合同总价的30%,双方协商未果。蔡女士2024年3月15日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到天津市消协。
此外,天津市消协还接到多起类似投诉,如消费者陈女士因“牵手”App在1个月内未按要求协助交换3—5个优质男士微信或视频约会,诉求解除《牵手红娘服务协议》,退还全款14080元等。
◆调解过程 “牵手”App的开发者是天津来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消协受理蔡女士投诉后,查看了聊天微信截图、合同等材料。针对合同约定相关条款及蔡女士质疑,天津市消协将投诉情况反馈到天津来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调解,双方协商一致扣除部分费用后,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消协观点 天津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与婚恋平台之间签订了服务合同,平台收取服务费用应当完成约定的“红娘服务内容”,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牵手”App介绍的相亲对象不符合预期标准、“候选人”数量与合同不符、退款难协商等问题,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