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
中国企业投资者与哥斯达黎加开展贸易合作应该首先要对哥斯达黎加的相关法律制度有所了解。尤其是海关方面的法律制度,哥斯达黎加海关的通关较为严格,需要提交各种单证,且对单证的信息完整度和准确性要求极为严苛。同时哥斯达黎加外贸货物的认证标准也多种多样,涉及多个部门。因此如有必要...
一、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
中国企业投资者与哥斯达黎加开展贸易合作应该首先要对哥斯达黎加的相关法律制度有所了解。尤其是海关方面的法律制度,哥斯达黎加海关的通关较为严格,需要提交各种单证,且对单证的信息完整度和准确性要求极为严苛。同时哥斯达黎加外贸货物的认证标准也多种多样,涉及多个部门。因此如有必要,应当向熟悉相关方面法律和手续的人士进行咨询,征求专业人士的意见。
两国的贸易合作前景向好,两国正在不断消除贸易法律及商业文化差异。在2019年,中国与哥斯达黎加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已经超过千亿美元。两国在某些行业有着深厚的贸易合作关系,如哥斯达黎加大豆产量的七成以上进入了中国市场,中国产的玩具也在哥斯达黎加有着超过四成的市场份额。但由于两国的政治体制与社会环境的不同,再加上两国法律体系的巨大差异,给两国的贸易往来增加了很多障碍。从国家政府层面而言,两国正积极推进经贸领域的对话,争取建立双边或多边的贸易机制,消除贸易障碍,增进相互了解,扩大信息共享。使两国能更好地掌握对方的市场动态,了解两国产业结构的差异,以政策和法律的形式实现两国之间的进出口贸易的差异化,实现产业的优势互补。
二、合理应对贸易救济措施
尽管两国的经贸联系在不断加深,但是哥斯达黎加对中国产品提起的贸易保障措施的频率仍然居高不下。对于此,中国企业需要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寻求解决方式。内部方面,企业及相关的国内产业应当建立更加合理的定价机制,一方面要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本身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避免国内出口企业相互之间恶性竞争,压低报价。外部方面,对于反倾销措施,中国企业应当积极应对,并积极配合法官调查取证,避免法院因缺席审判而作出不利判决,避免损害中国企业的形象;其次,哥斯达黎加的反倾销程序较为复杂,企业一旦决定应诉,除非企业本身具有这方面的经验,应当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帮助企业发现更多有利的细节,也更清楚在哥斯达黎加的法律框架下如何才能更大程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最后,企业可以寻求中国商务部和外交部的帮助,也可以寻求诸如中国贸促会等贸易组织的帮助,并与哥斯达黎加企业行业和政府各方展开积极交涉,在调查中争取主动和有利环境。
中国企业在哥斯达黎加投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上当受骗引发的合规风险。当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遭遇利益侵害时,可寻求当地政府、中国政府各部门、驻外机构和使领馆的专业意见指导,完善事前紧急预案工作,尽可能全面降低合规审查措施对该企业及其他中国企业带来的不良影响。此外,企业可考虑利用政策性金融手段防范风险,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关风险保险服务,若承保的风险发生引致损失,则由保险机构补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三、选择具有良好资信的贸易伙伴
哥斯达黎加国内局势不稳定,通货膨胀及汇率波动等问题影响到了哥斯达黎加企业对进出口贸易的信心,许多中小型企业不愿意在汇率不利于自己的时间付款,这导致了出口商在哥斯达黎加港口货物积压,增加仓储及运输成本。因此中方企业在与哥斯达黎加进行进出口贸易时,应优先选择具有优良国际声誉的大型企业作为合作对象。原因在于,第一,这些企业更加注重维护自身商业信誉,良好的商业信誉是大型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第二,大型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强,资金更加充裕,不容易受到资金链问题的困扰,降低对方因资金链断裂而客观上无法付款的风险;第三,大型企业应对其本国国内风险的能力更强,哥斯达黎加有着强大的工会且罢工活动盛行,许多中小企业无法抵抗工会势力,在罢工行动面前中小企业经营也会变得更加举步维艰,而具有深厚商业基础的大型企业在这方面的风险可抗性则强大得多,经验也更加丰富。
此外,中国企业在哥投资并购范围广,涉及制造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大类。当投资并购领域为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利益的敏感行业时,我国企业可采取避开直接投资该国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广的企业,采取灵活策略。我国企业还应尽量避免单独投标大型或特大型的投资项目,在权衡利益分配后可考虑与当地企业共同投资,实现利益共享。企业在哥斯达黎加当地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也有利于推动投资贸易的顺利发展。例如在自然灾害(瘟疫、饥荒等)来临时以企业名义对当地灾民实施人道主义援助。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哥斯达黎加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