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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403民初3928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403民初3928号 珠海鑫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市力程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鑫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先行调解不成,案号由(2024)粤0403诉前调书420...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403民初3928号 珠海鑫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市力程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鑫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先行调解不成,案号由(2024)粤0403诉前调书4208号转为(2024)粤0403民初3928号,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 (2024)粤0403民初392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珠海市力程广告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珠海鑫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联系人:刘嘉华法官、林泳珊书记员 电话: 0756-5788642、5788651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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